朝克,蒙古族,中国共产党党员。一九五七年生于内蒙古五原县,自幼酷爱绘画。1976年考入内蒙古师大美术系。师从拓木斯、纳日松、张忠、胡勃老师等。1979年毕业并在五原县从教。1985年调入巴彦淖尔市群众艺术馆任副馆长,从事美术创作辅导,擅长油画。同期加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,任巴彦淖尔市美协理事。
1990年因工作需要调入巴盟盟委办、行署办、办公安局等单位工作。2013年退居二线后,专研水墨画马、山水、竹等,并任巴市公安文联主席、巴市老年书画协会副会长、金川书画院副院长、中国书画艺术协会内蒙古分会副会长。作品曾多次在各地参展和获奖,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多种刊物发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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